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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下76元就去抢
 点击数: | 更新时间:2005-3-16  【字体:



凌晨发生抢劫劫持案

      近日,兴宁市三名刚缀学不久的三名小青年为还清欠下的76元钱竟结伙持刀抢劫,朋友王某杰听说他们去抢钱不但不制止,反而提供作案用的摩托车和砍刀,而且替他们销赃。警方经过缜密侦查,不出二天就将案件破获。

      3月10日凌晨2时30分左右,兴宁漂亮的明星公园在幽幽的灯光下显得更加迷人,汪某与女友及女友的女伴胡某坐在公园柔软的草坪上窃窃私语。突然,旁边窜出两个手持砍刀凶神恶煞似的男青年喝令他们不许动,不许叫嚷。面对冷森森的砍刀,汪某三人只好按歹徒的吩咐从身上掏出一部梅州通、两部手机和50多元,接着,歹徒还对他们逐一搜身,见确实已没有值钱的东西后将胡某劫持到一辆等在不远处的摩托车,摩托车上的男青年立刻启动摩托车载着他们呼啸而去。
3时15分,吓懵了汪某两人才找到电话向110报警。

    110报警台立即指令城镇分局大新派出所和刑警大队出警,同时向局主要领导汇报。恶性案件的发生引起兴宁市公安局的高度重视,由打黑组和大新派出所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侦查。

    3月10日早晨7时许,好消息传来,胡某被劫持到一出租屋后机智逃出。

    3月11日,专案组民警经过缜密侦查,确定抢劫嫌疑人将在永和镇的一间烧烤店出现,立即在周围布下捉贼大网。下午2时许,民警在烧烤店内一举抓获4名小青年,其中3人为抢劫疑犯,1名为销赃嫌疑人,当场缴获作案用的摩托车1部和被抢手机2部。

    经审:3名抢劫疑犯分别叫何某东、廖某浩和张某,销赃嫌疑人叫王某杰,他们供认了违法犯罪经过。

欠下76元就去抢

    原来,何某东与廖某浩等四人是好朋友,均无心上学,初中毕业或未毕业就缀学在家无所事事,经常聚在一起游荡、上网和吃烧烤。3月9日晚7时许,何某东、张某、廖某浩三人又聚在一起,张某和廖某浩都说手机话费快没有了,而且还欠下网吧50元和烧烤店26元,不知如何还钱。后来,张某提出去抢一把,廖某浩立即赞同,何某东也表示同意。8时许,廖某浩拨通王某杰的电话,说借他的摩托车去抢些钱用,王某杰听后不但不制止,反而爽快的答应。挂断手机后,在一旁听着通话的张某提醒廖某浩说王某杰处还有二把砍刀一并向他借来,廖某浩再次打通王某杰的电话向他借砍刀,王某杰依旧爽快的应充。

    8时30分,何某东用王某杰的摩托车载着腰插砍刀的张某和廖某浩从永和镇开始出发沿路寻找作案目标,但因人多没有下手的机会。赶到兴城,他们在文化广场和文化公园游荡了数圈仍没合适的机会,便游荡到凤英长廊。他们看见只有一位老人靠在长廊的一张长椅子上休息,张某与廖某浩便跳下摩托车用刀指着老人对老人搜身,但只搜到6元钱,他们嫌钱少而将钱还给了老人。

    出师不利,张某等人便到一出租房看电视等夜深人静了再出发。到了第二天凌晨时2时许,仍由何某东载着张某、廖某浩到宁江河堤旁的明星公园寻找作案目标。他们发现在草地上坐着的汪某三人便上前实施抢劫并劫持了胡某。胡某脱逃后,张某等人将摩托车还给王某杰并将其中一部手机以380元的价格卖给了王某杰。

    没钱用便去抢,知道抢劫还提供作案工具和购卖赃物其行为都是不容许的,注定会受到法律的惩处,12日,张某等四人被刑事拘留。目前,案件仍在审查中。(
罗伟义 刘文东)
                                                    编辑:陈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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