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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日凌晨,蕉岭县公安局在市公安局和梅县警方的协助下,在梅县华侨城一酒吧内将今年2月22日手持猪刀入店砍人抢钱的其中两名犯罪嫌疑人张某、古某(男,均为梅县人)抓获。 据了解,今年2月22日下午,古某、张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在梅城买了三把猪刀、三顶黑色鸭舌帽,共骑乘一辆摩托车前往蕉城抢劫手机店。傍晚18时到达蕉城后,3人骑着摩托车四处兜转,寻找作案目标。晚上19时许,3人见位于蕉城南门路的某手机店内只有一名女营业员看店,便停下摩托车,戴上黑色帽子,持刀冲进店内,用刀顶着女营业员的背部喝道:“抢劫,把钱拿出来。”他们先抢走抽屉内的现金1500元,又用猪刀砸碎柜台玻璃,抢走柜台内熊猫、三星、NEC等牌号的手机15部、充值卡6张等,财物总价值23000多元。为不让女营业员报警,他们逃窜时还向女营业员砍了一刀,之后便骑乘摩托车沿205国道向梅城方向逃窜。 案发后,蕉岭县公安局迅速组成专案组,深入开展调查取证,很快在梅城发现了嫌疑人的重要线索。经突审,2名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追逃和审讯工作仍在进行。 (样生 丘文 德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