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2-25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本报讯 春节、元宵期间,市公安消防局派出巡查组,对梅州城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情况进行了巡查了解,并走访了有关医院,了解因燃放烟花爆竹受伤的人员。据统计,“两节”期间,市区因燃放烟花爆竹受伤17人(其中8人手炸伤,5人眼炸伤,4人手和眼炸伤),引起火灾1起,造成经济损失2500元。为此,市公安消防局呼吁市民,燃放烟花爆竹时要小心,增强防范意识,杜绝或减少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陈伦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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