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20时许,梅县公安局110接南口某水电站工作人员报称:水电站水圳边发现一具死尸。接报后,刑警大队及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组织人员将尸体打捞起来并进行勘验调查。经查,死者刘某达(男,49岁,南口镇赤径村上村人)当晚驾驶1辆嘉陵摩托车行驶至大坪镇三台村虾子坑电站水圳时不慎掉入水圳内溺水死亡。经刑侦部门法医检验,死者系溺水死亡,排除他杀可能。死者家属对其死因无异议。目前,善后工作正在处理中。(李诗)编辑:张斯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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