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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120名旅馆业从业人员参加治安管理培训
 更新时间:2008-11-11  【字体:



    为提高旅馆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增强守法经营的自觉性,保障旅馆、旅客的安全和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11月7日,兴宁市公安局举行从业人员培训暨表彰大会,全市120多名旅馆从业人员参加了大会。会议由治安大队长凌万新主持,罗春明副局长和旅馆业协会负责人在大会上作了发言。

    据了解,今年1月至11月旅馆业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刑事案犯共21人,其中网上逃犯9人,吸毒人员2名,破获抢劫案件23宗,盗窃案件22宗,协助调解各类纠纷25宗。

    会议强调:旅馆业治安管理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部分旅馆业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不重视内部治安管理、疏于防范和消防通道不畅通等问题。因此,公安机关将继续发挥职能作用,全面加强治安行政管理,旅馆业从业人员必须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落实巡查制度和境外人员住宿录入及可疑情况报告制度,落实对住宿旅客按规定登记和传送旅客身份信息制度,摆正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共同维护好社会治安。

    会上,治安大队民警还与旅馆业从业人员一起学习了“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对兴宁旅馆治安管理工作的13个先进单位和16名治安积极分子进行了表彰。(罗伟义、温永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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