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首页 本局简介 大案要案 法律法规 便民电话 媒体报道 心理咨询 在线留言 投稿信箱 局长信箱
您现在的位置: 梅州警视网 >> 文章频道 >> 公安要闻 >> 正文
敞开大门 公安局长与你“零距离”
 点击数: | 更新时间:2005-5-19  【字体:


梅江区公安分局局长王成首在接待信访者 黄松达摄


梅县公安局局长胡文悦在接待信访者 何志林摄

       “同志,有什么事情你大胆说……”5月18日上午,梅州市公安机关各县(市、区)公安局局长热情接待来上访的群众,聆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将群众反映的问题一一记录下来,拉开了我市开展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工作的序幕。据统计,一天来,全市各县(市、区)公安局共接待信访群众66人,接访案件36宗。

     据悉,为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和中央政法委组织开展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按照公安部、广东省公安厅的部署,从5月开始到9月底,在全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公安局长亲自接待信访者 ,以实际行动深入推进公安机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全面推进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

     公安机关这次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从5月18日至7月17日,由县(市、区)公安局长在公开场所面对面地接待属于本级公安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并由该级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负责,逐案进行调查处理。第二阶段是从7月18日至8月17日,由市公安局长接待处理属于本级公安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第三阶段是从8月18日至9月6日,由省公安厅主要负责同志接待处理属于本级公安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

     据了解,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历来重视信访工作,自1997年起就建立了局长接访日制度。这次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工作,梅州市局党委高度重视,明确了“人人受到局长接待,件件得到依法处理”的总目标。全市公安机关将严格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法律、按政策办事,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坚持“一把手亲自接访处理”的原则,明确各级公安机关的一把手是这次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坚持亲自接待信访群众,亲自协调解决信访问题;各部门、各警种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努力形成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的整体合力。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群众信访问题能够依法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初始阶段,力争使信访人都能得到一个基本满意的“说法”,为构建“和谐梅州”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陈瑛 何志林)

上一篇文章:市公安机关幼儿园承包经营权招标公告
下一篇文章:梅州“猎狐”严打战果累累
 | 打印此文 | 关闭窗口
公安要闻 110警讯 严打快讯 警情通报 警务报道 交通安全 异域警事 他山之石 警察故事 警营文化 专题报道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陆 | 用户登陆| 警民沟通 |投稿信箱

梅州市公安局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禁止镜像

 警察公共关系科制作维护 电话:0753-2169316

建议安装IE6.0Windows Media Player 9.0以上版本软件

备案序号:粤ICP备06044558号